摘要:雷添良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农业减碳大有可为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推动农村能源革命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积极推动农村能源革命,保障农村地区能源安全。因地制宜在农村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带动农村..
雷添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农业减碳大有可为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农村能源革命 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积极推动农村能源革命,保障农村地区能源安全。因地制宜在农村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带动农村地区能源结构优化和产业结构升级。发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生物质资源优势,推广建设生物质发电,秸秆打捆直燃清洁供暖,秸秆成型燃料厂及加工点,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等,推动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多能融合的现代农村能源体系,全面提升农村用能质量,让农村能源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 二、关于推进农业碳排放权交易 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支持对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等项目的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核证后的减排量可以参与市场交易。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组织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建设全国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并组织评估遴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机制。我部积极探索农业领域碳交易,先后组织开发家庭或小农场的甲烷回收、反刍动物甲烷减排、堆肥减排等国内碳交易方法学,用于监测、核算农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探索农业领域碳交易有效路径,推进具备条件的农业碳减排和利用项目参与自愿减排交易,对农业项目纳入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科学性和实施路径进行深入探索,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在控制和减少农业温室气体排放中的作用。 三、关于改善农产品产地生态环境 我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农产品产地生态环境改善。研究构建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分析农业投入品施用、农业资源利用、农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保护方、受益方、破坏方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统筹运用财政、税费、市场等政策手段构建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农产品产地生产生活生态协同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强农产品产地生态环境保护,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关于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我部扎实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一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等减肥增效技术合理运用,集成推广一批生物防治与化学防治相结合、农机与农艺相配套、农药与药械相适应的综合技术模式。二是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在885个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粪污贮存、收集和处理设施装备建设,示范推广粪污处理技术模式。三是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因地制宜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分区域、分作物示范推广翻埋、碎混、覆盖、堆沤腐熟等模式,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设备适用、技术先进的秸秆加工转化市场主体,持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效能。四是启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聚焦重点用膜地区,支持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系统解决传统地膜回收难、替代成本高的问题。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加大示范推广力度,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持续健康发展。 五、关于强化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科技支撑 我部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设立绿色低碳共性技术创新团队,成立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绿色低碳学科群,围绕农业温室气体减排、农业固碳增汇、农业农村减污降碳、减排固碳监测、农业适应气候变化等梳理科技需求,组织开展协同攻关,鼓励引导涉农企业应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新技术。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强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科技创新,聚焦技术瓶颈和短板问题,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成熟适用技术推广应用。 六、关于提升乡村居民绿色低碳意识 我部高度重视乡村居民绿色低碳科普教育,组织制作了一批动漫画册、专题展板、短视频等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作品,宣传农业农村绿色低碳新知识新理念。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视频播放、展板展示、有奖问答、资料发放、现场演示等方式,宣传普及农业农村绿色低碳知识。 下一步,我部将发掘推介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好做法和典型模式,培养提升乡村居民绿色低碳意识,推动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成为良好习惯和自觉行为。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010–59192909 农业农村部 |